京津冀及周邊地區今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方案 (鍋爐相關)(征求意見稿)
1、深入開展鍋爐綜合整治。依法依規加大燃煤小鍋爐(含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淘汰力度,加快農業大棚、畜禽舍燃煤設施淘汰。堅持因地制宜、多措并舉,優先利用熱電聯產等方式替代燃煤鍋爐。2019年10月底前,“2+26”城市行政區域內基本淘汰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鍋爐淘汰方式包括拆除取締、清潔能源替代、煙道或煙囪物理切斷等。加大生物質鍋爐治理力度。各地應結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建立生物質鍋爐管理臺賬,2019 年10月底前完成。
生物質鍋爐數量較多的地區要制定綜合整治方案,開展專項整治。生物質鍋爐應采用專用鍋爐,配套旋風+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禁止摻燒煤炭、垃圾、工業固體廢物等其他物料。積極推進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進燃氣鍋爐低氮改造,暫未制定地方排放標準的,原則上按照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進行改造。2019年10月底前,北京、天津市基本完成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對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電力企業,各地重點推進無組織排放控制、煤炭運輸“公轉鐵”項目建設等工作。對于穩定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電廠,不得大范圍強制要求治理“白色煙羽”;對于不能穩定達到超低排放的電廠,應對脫硫、脫硝、除塵等設施實施深度治理,協同控制三氧化硫等排放。
2、有效推進清潔取暖。按照“以氣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則,在保證溫暖過冬的前提下,集中資源大力推進散煤治理;同步推動建筑節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工程質量,嚴格安全監管。各城市應按照 2020 年采暖期前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務要求,統籌確定 2019 年度治理任務。2019 年采暖期前,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第一批試點城市力爭基本完成清潔取暖改造任務。
各地要以區縣或鄉鎮為單元整體推進,不得在各村、鎮(鄉)零散式開展。因地制宜,合理確定改造技術路線。堅持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積極推廣太陽能光熱利用和集中式生物質利用。各地應根據簽訂的采暖期供氣合同以及實際供氣供電能力等,合理確定“煤改氣”“煤改電”戶數。要充分利用電廠供熱潛能,加快供熱管網建設,加大散煤替代力度。“煤改電”要以可持續和取暖效果受群眾歡迎的技術為主,積極推廣集中式電取暖、蓄熱式電暖器、空氣源熱泵等,不鼓勵取暖效果差、群眾意見大的電熱毯、“小太陽”等簡易取暖方式。根據各地上報情況,2019 年 10 月底前,“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 493 萬戶。其中,天津市 36.3 萬戶、河北省 224.2 萬戶、山西省 39.7 萬戶、山東省 122.3 萬戶、河南省 70.1 萬戶。
3、推進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則,全面提升相關產業總體發展水平。各地要結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系統建立工業爐窯管理清單;2019 年9 月底前,各省(市)制定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確定分年度重點項目。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不達標工業爐窯,實施燃料清潔低碳化替代。重點區域加快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淘汰一批化肥行業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
2019 年 12 月底前,各地基本淘汰陶瓷、日用玻璃、玻璃纖維、耐火材料、獨立軋鋼等行業煤氣發生爐。河北省邢臺市沙河玻璃園區清潔煤制氣中心建設取得明顯進展。深入推進工業爐窯污染深度治理,全面加強有組織和無組織排放管控。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各地焦化行業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全面加強無組織排放管理,嚴格控制工業爐窯生產工藝過程及相關物料儲存、輸送等環節無組織排放。電解鋁企業全面推進煙氣脫硫設施建設,實施熱殘極冷卻過程無組織排放治理,建設封閉高效的煙氣收集系統。平板玻璃、建筑陶瓷企業應取消脫硫脫硝煙氣旁路或設置備用脫硫脫硝設施。鼓勵水泥企業實施污染深度治理。推進 5.5 米以上焦爐實施干熄焦改造。暫未制訂行業排放標準的工業爐窯,按照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不高于 30、200、300 毫克/立方米進行改造,其中,日用玻璃、玻璃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 400 毫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