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州藍天保衛戰方案(鍋爐相關)
1、開展燃煤鍋爐和燃煤機組綜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及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其它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到2020年底前,全州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完成上述淘汰任務。
2、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繼續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大力開發、推廣節能高效技術和產品,實現重點用能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因地制宜提高建筑節能標準,加大綠色建筑推廣力度,引導有條件地區和城市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鼓勵開展農村住房節能改造。
削減煤炭消費量,推進煤炭清潔利用。加快推進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全面推進城鄉“煤改氣”“煤改電”工程建設。大力發展潔凈煤技術,實現煤炭高效潔凈燃燒。推進煤炭洗選和提質加工。
3、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70%左右,全州天然氣消費總量達到2300萬立方米以上。有序發展水電,優化風能、太陽能開發布局,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加快州內天然氣支線和壓縮母站、衛星站、加氣站建設,完善城市燃氣管網和調峰儲備體系,到2020年,實現全州5縣市天然氣支線建成通氣,城區居民和工業園區開始使用天然氣,州內天然氣主干線網架基本形成。在具備資源條件的地方,鼓勵發展縣域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及生物天然氣。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納力度,基本解決棄水問題。
全面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在完成芒市城市建成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的基礎上,劃定范圍逐步由城市建成區擴展到近郊。其他4個縣市逐步開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