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哈爾濱藍天保衛戰方案(鍋爐相關)
1、穩步推進清潔取暖。制定清潔取暖實施方案,城市城區優先發展集中供暖,集中供暖暫時難以覆蓋的,加快實施天然氣供暖和電供暖等各類分散式清潔供暖,實施“煤改清潔能源”的單位應同步拆除燃煤鍋爐,替代后的燃氣鍋爐需采用低氮燃燒等技術,清潔取暖率達到60%以上??h(市)建成區和城鄉結合部構建以集中供暖為主、分散供暖為輔的基本格局,清潔取暖率達到50%以上。農村地區優先利用地熱、生物質、太陽能等多種清潔能源供暖,清潔取暖率達到20%以上。
2、推進燃煤鍋爐淘汰。制定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實施方案,按照國家和省要求進一步擴大燃煤鍋爐淘汰范圍,淘汰的燃煤鍋爐應當實行清潔供熱替代。市區建成區、縣(市)城關鎮建成區淘汰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燃煤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市區建成區基本淘汰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推動市區建成區不能達標排放的每小時35蒸噸(或29MW)燃煤鍋爐淘汰;基本淘汰市區城鄉結合部每小時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市區建成區及城鄉結合部之外區域的每小時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總數量的50%以上;縣(市)城關鎮建成區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實現“清零”;縣(市)基本淘汰市、縣(市)財政供養單位(包括鄉鎮、村委會)每小時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
3、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具備改造條件的燃煤電廠和市區建成區具備條件的6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基本實現煙塵(顆粒物)超低排放,具備條件的全部實現節能和超低排放(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燃氣鍋爐基本實現低氮燃燒技術。不具備條件的實行特別排放限值,優先實施并網或改用清潔能源。加大對純凝機組和熱電聯產機組技術改造力度,加快供熱管網建設,充分釋放和提高供熱能力。不具備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條件的地區,現有多臺燃煤小鍋爐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則建設大容量燃煤鍋爐。